香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又稱“香港專才”,是香港于2003年7月15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人才引進計劃,旨在吸引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到香港工作,以滿足香港特區對于人才的需要,提高香港特區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計劃中提到,通過香港專才計劃輸入的內地人才,必須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能為香港當地企業的日常運作及有關的行業作出貢獻,以促進香港特區的經濟發展。
景鴻客戶S先生,是一位70后,由于至親長輩在香港經營企業,但困于長輩年紀老邁,企業后續無人接手管理,于是決定前往香港將家族企業接手管理。
但由于S先生的學歷僅為初中學歷,無法申請“香港優才”項目,由此S先生第一次申請的是“香港專才”項目,但由于S先生在國內的工作經歷比較雜亂,移民局在審核時無法確定其是否屬于香港所需的人才,而且在學歷上十分不占優勢,因此第一次申請遭到了拒簽。
由于S先生十分需要盡快獲得身份,前往香港接手企業,于是S先生通過朋友圈求助,了解到了景鴻,景鴻亞洲總部就在香港,并擁有多年辦理香港人才引進計劃的經驗,于是S先生找到了景鴻進行咨詢。
景鴻顧問在了解到S先生的情況后,認為S先生十分適合辦理專才計劃中的“香港卓越專才(商才)項目”來獲得香港身份。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年齡需18歲或以上;
2.具備良好的教育背景、技術資格,或具備一定的商業經驗或成就;
3.需在香港成立公司并成為其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業務須能為香港經濟帶來貢獻;
4.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5.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行;
6.無犯罪記錄。
在香港的自雇工作
聘用申請人的香港公司可以是已經在香港成立多年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該公司需有實際業務,有實體辦公室。該公司須是由申請人持股擁有,這種情況下,才屬于自雇形式。自雇的崗位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并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
由以上條件可以看出,S先生的學歷是一個比較困難的問題,于是為了給S先生爭取機會,景鴻顧問與文案團隊通過整理S先生的社保和上一次申請遞交的文件,梳理不合理之處,為S先生整理出一套比較清晰合理的工作經歷,并為其出具個人陳述,解釋學歷和工作經歷,同時還協助S先生的至親起草了個人陳述,以解釋了為什么必須將企業傳給S先生,以增加S先生個案的合理性。
后來在入境處反復追問S先生學歷問題的情況下,景鴻文案團隊協助S先生多次補充資料,闡述雖然S先生學歷方面存在不足,但在多年的實踐中形成了很強的專業能力及管理能力,最終在6個月內補充了3次資料,成功獲批了香港卓越專才(商才)計劃,成功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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