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移民國外之后,出于養老、工作方面的原因,希望重新回到國內生活。尤其是隨著國內經濟發展越來越好,生活水平越來越高,華人回國的需求越來越大,今天景鴻小編就來給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Q&A,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華僑想回國定居,應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根據《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華僑本人提出申請回國定居,應當提交回國定居申請表、自愿放棄國外居留資格聲明書、出入境記錄、有效護照或者旅行證及復印件、符合規定的照片、經駐外使領館認證或者公證的華僑在國外的居留證明或者其他可以證明其居留事實的材料和與受理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華僑回國定居應當由華僑本人提出申請。華僑本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親自辦理的,可以委托親屬提出申請。親屬代為提出申請回國定居的,還應當提交受托人身份證明、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和委托書。
經批準回國定居的華僑,持《華僑回國定居證》,在有效期內到擬定居地縣級公安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手續。《華僑回國定居證》的有效期為簽發之日起六個月,逾期未辦理的,需向受理機關重新申請辦理《華僑回國定居證》。
年老華人想在中國居住可辦什么簽證?
中國公民和在中國具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滿18周歲子女,年滿60周歲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的外國人,年滿60周歲在華購置房產的外籍華人及其配偶和未滿18周歲子女,入境后如需在簽證有效期滿后繼續在華停留,可以在簽證有效期滿前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延期,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視情簽發有效期6個月或1年的簽證,簽發次數不限。
此外,外籍華人可向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申請恢復或加入中國國籍(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準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效期五年和十年有什么區別?
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未滿十八周歲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五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十八周歲以上的外國人, 發給有效期為十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工作要辦什么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工作的,應當向中國勞動、人事部門或者聘請、雇用單位提出申請。
抵達目的地后,應當在30天內憑回國定居證明或者經中國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聘請、雇用證明到當地公安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出生在國外幾個月的孩子持中國護照,怎么在國內上戶口?
在國外出生的16周歲以下的華僑子女,持中國護照入境,申請到父母或具備扶養、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同胞兄姐戶籍地定居。
以浙江溫州市為例,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的戶口在溫州市,本人出生在國外、具有中國國籍、現居住溫州且未滿18周歲;必須由孩子的父母申請登記孩子戶口;孩子父母至少一人及小孩必須回國,在給孩子成功登記戶口前,不準出境。
辦戶口所需的材料:
1.出生證原件,認證+翻譯(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
2.小孩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3.父母護照(原件、復印件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護照復印件);
4.父母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如果是國外領取的結婚證也需認證);
5.父母身份證、戶口簿(或父母戶口出國注銷證明,前提是必須有一方戶口在本市)。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以上涉及的材料為外文,需要另外提供一份翻譯文件。
華僑在國內購買房屋有何規定?
建設部等六部委2006年7月發布了《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建住房〔2006〕171號),《意見》明確規定了“港澳臺地區居民和華僑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內限購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則辦理境外機構和個人的產權登記”。
北京、天津等地制定了規范境外機構、個人購買商品房的具體意見。例如北京市《關于規范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京建交〔2007〕103號)中規定:
購買自住商品房,華僑應當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住在國長期居留身份證件及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境外個人在本市購買商品房,一人只能購買一套住宅;在辦理預售登記和權屬登記時,提交所購商品房符合實際需要自用、自住原則的書面承諾,購買后不得隨意出租、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