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在保留原條例對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免予征稅優惠制度安排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了免稅條件,包括放寬構成居民納稅人的年限、改變連續居住年限計算方法、管理方式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改為備案等。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外發布公告:進一步放寬對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免繳個稅的優惠條件,釋放出更大力度吸引境外(含港澳臺)人才的積極信號。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在《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的公告》中進一步明確:
1、在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不計入境內居住天數。
2、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滿六年」的起點,是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開始計算。
這就意味著,2018年(含)之前的居住年度將不被計算在內;2024年(含)之前所有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居住年限均不滿六年的,其取得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都能享受免稅優惠。
另外,在《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中,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將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內(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執行。
對于在境內工作的港澳臺人士而言,既可以享受進一步寬免的個稅政策,又能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能夠獲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政府補貼,實屬重大利好消息!
不難看出,取得香港永居身份,不僅能夠在港自由成立國際性公司,享受香港特區的稅費優惠,即便在內地工作,也有眾多補貼及征稅優惠政策。
與移民國外相比,不但免去了影響國內事業與生活的顧慮,而且隨行的子女也能在香港接受與國際接軌的優質教育,可謂是一舉多得!
這也是為什么越來越多人選擇移居香港,以獲得如此高含金量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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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簡稱“優才計劃”,目的是為了吸引優秀外地人才來香港定居。本計劃設有配額,所以具有一定的競爭。但申請人無須事先獲得香港雇主的聘用,且無地域限制。如果符合人才清單的專業資格,還能額外獲得30分的加分,獨占競爭優勢。對于有一定背景支持的人士,或者某一領域的專業精英、深耕人才,是一條實現快速移香港的捷徑。
申請要求:
申請人年齡需18歲或以上
具備良好的學歷及財政能力,滿足兩套計分制度其中一套的分數要求
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行
※ 本計劃不適用于以下國民: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
計分制度:
方式一:成就計分制
申請人曾獲得杰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級或國際獎項),或
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內頒發終身成就獎)
得分為滿分或者零分兩種
方式二:綜合計分制
評分項目包括:年齡、學歷或專業資格、語言能力、工作經驗、人才清單、家庭背景
最高分是225分,合格分是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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